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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070103_卷材防水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卷材防水层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检验批划分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且主体结构一个检验批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2;

2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二、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5处。

二、主控项目

6.3.10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6.3.11 卷材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作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三、一般项目

6.3.12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贴或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扭曲、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 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3.14 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査。

6.3.15 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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