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系统调试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时填写。
2.填写依据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3.填写要求
1)手动功能调试,使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各控制装置的操作按钮处于手动状态。逐个按下各电控阀门的手动启、停操作按钮,观察阀门的启、闭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用手动按钮或手持式无线遥控发射装置逐个操控相对应的消防炮做俯仰和水平回转动作,观察各消防炮的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2)系统主、备电源调试时,应处于接通状态。当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时,以手动的方式进行1~2次试验,主、备电源应能切换;当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时,在主电源上设定一个故障,备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在备用电源上设定一个故障,主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
3)消防泵组功能调试试验,按系统设计要求,启动消防泵组,观察该消防泵组及相关设备动作是否正常,若正常。消防泵组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采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温度计进行计量。
4)消防泵主、备泵组自动切换功能调试试验,接通控制装置电源,并使消防泵组控制装置处于自动状态,人工启动一台消防泵组,观察该消防泵组及相关设备动作是否正常,若正常,则在消防泵组控制装置内人为设定一个故障,使之停泵。此时,备用消防泵组应能自动投入运行。
消防泵组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不应少于30min,采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计量。
5)稳压泵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6)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应与系统喷射泡沫试验同时进行,其混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7)系统联动调试时,按设计的联动控制单元进行逐个检查。接通系统电源,使待检联动控制单元的被控设备均处于自动状态。
4.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