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试压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管道冲洗合格后进行压力试验时填写。
2.填写依据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
3.填写要求
1)管道冲洗合格后,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试验用水的水质应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
② 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③ 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在试验后安装。
2)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3)压力试验合格后,系统管道宜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吹扫压力不应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
4)在管道末端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以5min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4.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