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煮炉试验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锅炉烘炉试验后,进行煮炉时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填写要求
1)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
2)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4.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