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封闭及烘炉试验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锅炉安装完成后进行烘炉试验时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填写要求
1)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②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③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④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2)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② 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4.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