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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填写规范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填写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填写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主体结构完成或验收时,对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进行实测并记记录。

2)垂直度、标高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垂直度

层高

≤6m

10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6m

12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全高(H)≤300m

H/30000+20

经纬仪、尺量

全高(H)>300m

H/10000且≤80

经纬仪、尺量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全高

±3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4.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