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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桩压桩力施工记录

填写规范


《静压桩压桩力施工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静压桩施工后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JGJ/T394-2017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

3.填写要求

1)静压法施工沉桩速度不宜大于2m/min。

2)送桩前,管桩露出地面高度宜为0.3~0.5m。

3)当场地上部有较厚的淤泥土层时,送桩器应开孔排淤、排泥,送桩深度不宜小于1.5m。当场地上无淤泥土层或确有沉桩经验,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桩身的垂直度满足要求时,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2m。

4)终压标准应根据设计要求、沉桩工艺试验情况、桩端进入持力层情况及压桩动阻力等因素,结合静载荷试验情况确定。

4.表格填写

桩位编号:根据实际要求填写,一般采用跳打、编号不连续。

场地标高:填写桩机所处的地面标高。

桩顶标高:≤设计桩顶标高+(实际入土桩长-设计桩长)。

送桩深度:自然地面标高-实际桩顶标高+0.5~1m(露出地面高度)。

沉桩总长:每节桩长之和。

5.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