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冲桩施工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振冲桩施工时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3.填写要求
1)振冲桩桩体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矿渣或其他性能稳定的硬质材料,不宜使用风化易碎的石料。对30kW振冲器,填料粒径宜为20~80mm;对55kW振冲器,填料粒径宜为30~100mm;对75kW振冲器,填料粒径宜为40~150mm。沉管桩桩体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等硬质材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2)水压宜为200~600kPa,水量宜为200~400L/min,造孔速度宜为0.5~2.0m/min。
3)使用30kW振冲器密实电流一般为45~55A;55kW振冲器密实电流一般为75~85A;75kW振冲器密实电流为80~95A。
4)为了保证桩顶部的密实,振冲前开挖基坑时应在桩顶高程以上预留一定厚度的土层。一般30kW振冲器应留0.7~1.0m,75kW应留1.0~1.5m。当基槽不深时可振冲后开挖。
5)当稳定电流达到密实电流值后宜留振30s。
6)每段提升高度宜为500mm,每米振密时间宜为1min。
7)振动深度为自然地面标高-桩底标高,一般为设计桩长+0.7~1.0m。
4.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