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位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桩开孔前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施工测量标准》JGJ/T408-2017
3.填写要求
1)测量仪器和量具应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2)桩位定位放样允许误差应为±10mm,并应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
3)桩基竣工后,应以桩位定位放样测量的精度进行竣工测量,并提交桩位测量放线图和桩位竣工图等测量成果。
4)坐标、高程依据宜为一级控制点。
5)示意图应包括指北针、轴线、桩坐标点(桩中心点)、依据坐标点等信息。
4.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