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控制点移交复核记录(工程基线复核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写。
2.填写依据
《建筑施工测量标准》JGJ/T408-2017
3.填写要求
1)本表是指在正式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对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进行复核,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2)对城市平面控制点或建筑红线桩点成果资料与现场点位或桩位进行交接。
3)测量仪器和量具应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4)定位依据桩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校测红线桩的允许误差:角度误差为±60″,边长相对误差为1/2500,点位误差为50mm。校测平面控制点的允许误差:角度误差为±30″,边长相对误差为1/4000,点位误差50mm。
5)工程依据的水准点数量不应少于2个,允许闭合差为±10
(mm)。
4.表格填写
点位示意图:在总平面布置图上对应的位置标出控制点的编号及数据(或高程),可附页。
5.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