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报验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填写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填写要求
1)本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对分部工程的验收。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在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本表报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3)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节能分部报验时应注意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建设单位验收、政府授权的质监站监督的程序。
4)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本专业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并签署验收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意见应为对各项验收内容的客观评价,不作是否同意验收的结论。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意见应明确表示是否同意验收。
5)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报验表应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并报建设单位。
4.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