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报审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2.填写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填写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应及时对证明文件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核查,作出是否满足开工条件的判断。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的主要内容:
①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否完成;
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满足;
③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是否到位,施工机械是否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是否落实;
④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条件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⑤ 对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专项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的内容进行客观审核,并签字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和执业印章。
4)工程开工报审表须报建设单位审批并签署意见。
4.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