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主控项目
二、规范摘要:
4.11.2应将传输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传输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对传输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传输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规定:
1 自检功能;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3 故障报警功能;
4 消音功能;
5 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6 手动报警功能;
7 复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