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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隧-27 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填表说明
7.2.7隧(地)道工程
本节为隧(地)道工程用表,是根据《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B 51201、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CB50446、《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74和 《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CJJ/T 164等规范、规程、标准修编而成。
各子单位、分部工程应按对应的专业规范《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1、《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74和《 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CJJ/T 164等规范、规程、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专用表不能满足实际验收要求时,可使用相应的通用表表式记录质量验收情况;或使用经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同意使用的专用表。
市政验.隧-27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市政地道桥顶进防水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2.表内填写提示
地道桥顶进防水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
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密贴,结合牢固。防水层粘结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9.11.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混凝土桥面防水层粘结质量允许偏差   表9.11.2

保护层纤维混凝土指标及所用材料的规格、质量、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接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I程验收记录。
(2)-般项目
防水层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1. 5的规定。

                                             防水层施工允许偏差   表9.11.5

防水材料铺装或涂刷外观质量和细部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卷材防水层表面平整,不得有空鼓、翘边、油迹和皱褶等现象;
2)涂料防水层的厚度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漏涂处;不得有空鼓、翘边和气泡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防水层保护层厚度和顶面的流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排水应畅通。防水层保护层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11.7的规定
                                            防水层保护层表面允许误差  表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