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及参数的组合,应在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方法和要求,以及免予工艺评定的限制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CB 50661的有关规定;
2.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以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或采用符合免除工艺评定条件为依据,编制焊接工艺文件;
3.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证,试验室应当在收样时要求委托单位提供焊I姓名及其有效的焊工证号等等信息,以便在报告的备注栏中注明焊工姓名和其有效的焊工证号:
4.报告必须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附录F1《焊接工艺评定》中的各项要求;
5.检验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11345、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 1、《钢筋焊接接 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0.1、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 T 229。
6.本表格采用多表格、多参数的组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