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市政桥梁工程转体施工拱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转体施工拱质量检验应符合C1] 2- 20第0 10.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控项目
第16.10.8条第1款转动设施和锚固体系应安全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用仪器检测或量测。
第16.10.8条第2款双侧对称施工误差应控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第16.10.8条第3款合龙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第16.10.8条第4款封闭转 盘和合龙段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合龙段、转盘全数检查(至少留置2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第16.10.8条第5款转体施工拱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 10. 8的规定。
表16.10.8转体施工拱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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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频率 |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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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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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偏位 |
L/6000m |
每跨每肋 |
5 |
用经纬仪测量,拱脚、拱顶、L/4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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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 |
±20 |
2~4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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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横截面两侧或 相邻上部构件高差 |
10 |
5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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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为跨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