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堆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
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检查数量:
土石方工程的标高检查点为每100m取1点,且不应少于10点;土石方工程的平面几何尺寸(长度、宽度等)应全数检查;土石方工程的边坡为每20m取1点,且每边不应少于1点。土石方工程的表面平整度检查点为每100m取1点,且不应少于10点。
主控一般项目:
9.4.1 施工前应对土石方平衡计算进行检查,堆放与运输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2 施工中应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堆放位置、堆放的安全距离、堆土的高度、边坡坡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并应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3 在基坑(槽)、管沟等周边堆土的堆载限值和堆载范围应符合基坑围护设计要求,严禁在基坑(槽)、管沟、地铁及建构(筑)物周边影响范围内堆土。对于临时性堆土,应视挖方边坡处的土质情况、边坡坡率和高度,检查堆放的安全距离,确保边坡稳定。在挖方下侧堆土时应将土堆表面平整,其顶面高程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设计标高,保持排水畅通,堆土边坡坡率不宜大于1: 1.5。在河岸处堆土时,不得影响河堤的稳定和排水,不得阻塞污染河道。
9.4.4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堆土的平面尺寸、高度、安全距离、边坡坡率、排水、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并应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5 土石方堆放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9.4.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