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2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桩锤冲扩桩及强夯置换墩等竖向增强体和周边地基土组成的复合地基的单桩复合地基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 的要求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提供检测报告(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05)和原始数据以及(P-S曲线和S-lgt 曲线)。
2 单位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应少于 3 点。
3 复合地基荷载试验的加载方式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4.8.53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设计文件及检测报告,检查检测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 核查检测报告格式、内容是否完整,结论是否正确。
3 核查检测终止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4 核查每个试验点承载力检测值和单位工程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评价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8.54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地基处理工程,无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或检测数量不足。
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委托方又未采取其它补强措施。
4 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规定或结论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