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质量验收标准
4.6.3 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2 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
3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衬软垫,并绑缚牢固。
一般项目
4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5 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
6 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