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
10.5 监控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监控设备安装应牢固、端正,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 监控设备的接地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 拼接屏的拼接缝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4 模拟屏、拼接屏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 拼接屏之间的亮度、色彩不应存在明显色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安装应牢固稳定,云台转动应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3 自动跟踪监视器应反应灵敏,移动及时、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4 机柜、箱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9.5.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