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口对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3.3 管口对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每个管组或每根钢管安装时应按管道的中心线和管道坡度对接管口;
2 对接管口应在距接口两端各200mm处检查管道平直度,允许偏差应为0~ 1mm,在所对接管道的全长范围内,允许偏差应为0 ~ 10mm;
3 管道对口处应垫置牢固,在焊接过程中不得产生错位和变形;
4 管道焊口距支架的距离应满足焊接操作的需要;
5 焊口及保温接口不得置于建(构)筑物等的墙壁中,且距墙壁的距离应满足施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