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应包括整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泵)的运行调试记录;
2 制冷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调试,调试后各项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 的有关规定;制冷设备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 8h,当设备调试由设备制造厂家负责时,应附厂家有关调试合格的调试报告;调试情况应按本规程附录 C 表 C.0.126 的要求填写。
6.5.2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是否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调试;
2 核查调试的项目、内容是否齐全,连续试运转时间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3 对照设计施工图纸,核对是否所有的制冷设备均进行了调试,调试数据是否准确、真实,签证是否齐全;
4 核查调试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否有检定证书,其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的测定日期是否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6.5.3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未按要求进行调试,调试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完整;
2 试验方法、程序不正确,各项试验数据不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又未进行处理及复试;
3 试验数据不真实,签证不齐全;
4 调试用的仪表无检定证书,或测试时仪表已超过检定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