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6 场坪绿化工程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条仅适用于室外环境工程中的场坪绿化工程;
2 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施工计划书,大树移植技术方案;
3)穴槽定点放线记录;
4)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检验报告;
5)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场坪绿化分部(子分部)竣工验收记录;
8)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
9)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0)施工记录及竣工图;
11)大树移植专项技术档案。
3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技术方案。施工计划书、大树移植技术方案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4 种植穴槽挖掘前,施工单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种植穴槽定点放线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签证;
5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应包括苗木出圃单、种子产品质量证明书、自外地引进种子的检疫合格证、介质肥料合格证、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实验报告;
6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应包括栽培土化验报告及种子发芽率实验报告,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必要时应采取见证取样的方式;种子播种前要求进行发芽率试验,应提供发芽率试验报告,并由监理见证;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双方签字,隐蔽验收记录应按附录C表C.0.49的要求填写,记录应详实、完整,必要时应附图说明,下列工序应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应在未换种植土及施基肥前,进行种植的穴槽开挖尺寸、深度验收;
2)应在挖穴槽后,进行更换种植土施肥情况及种植土厚度验收;
3)应在播种或花圃(含球根)种植前,进行草土坪和花卉整地,种植土厚度验收。
8 场坪绿化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JJ/T 82要求进行,验收时应进行植物成活率等检测,并应按附录E表E.0.1的要求填写场坪绿化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各类绿化工程植物成活率等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第14.0.5条的要求;
9 大树移植专项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措施和验收资料,并应按附录E表E.0.2的要求填写大树移植记录。
15.3.17 场坪绿化的资料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栽植土试验报告、介质、肥料合格证及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有主要技术指标。
2 对照图纸、合同、预决算中的植物种类核查各类植物材料苗木出圃单、植物检疫证、种子产品种类证明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核查施工单位所提供的竣工文件是否齐全,有无漏项及有关人员签章是否完整。
4 其他资料参照本规程有关章节的要求进行。
15.3.18 场坪绿化的资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无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3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无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无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5 无施工记录及竣工图;、
6 未提供栽植土试验报告,主要植物材料无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检疫证明、种子产品质量证明;
7主要附属工程设施用材无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不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