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3 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且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其结果应符合规定。每一规格各应抽查8个。
2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应抽查三组试件。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应符合附录C表C.0.120的规定。
3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应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应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终拧扭矩检查报告应符合附录C表C.0.121的规定。
4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应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4.8.54 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中的产品品种、规格与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原材料配料汇总表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 核查普通螺栓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
3 核查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4 核查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4.8.55 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进场产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 进场产品的品种、规格和设计文件不一致,又无代换设计签证。
3 普通螺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
4 无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或施工扭矩检验报告。
5 抽检数量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