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 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隐蔽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预制桩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按附录C表C.0.49的规定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预制桩工程所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等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 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进行检查。
4 主筋距桩顶距离、锚固钢筋位置、预埋铁件、主筋保护层厚度、桩尖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 主筋规格、间距、桩尖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锚固钢筋长度以及主筋的连接方式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5.6 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隐蔽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钢筋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
3 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核查主筋距桩顶距离、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等是否符合预制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规定。
5 核查主筋间距、桩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是否符合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规定。
6 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4.5.7 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隐蔽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不能体现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 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 相关的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检测数量不足、且检测结果不明确。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