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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天然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天然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5.3.1 天然地基(原状土地基、砂石地基、岩石地基),不得超挖和扰动、受水

浸泡、冻胀等。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观察检查。

5.3.2 基底局部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观察检查。

5.3.3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5.3.4 地基与基础结构施工前应复查基坑几何尺寸和基底标高及轴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5.3.5 地基开挖时,如遇有地下障碍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