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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2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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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划分原则

按照《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附录A进行划分。

1  按不同单体构筑物分别设置分项工程(不设验收批时);

2  单体构筑物分项工程视需要可设验收批;

3  其他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位置、施工作业面、标高等分为若干个验收批。

4.7.2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基底不应受浸泡或受冻;天然地基不得扰动、超挖。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处理资料、施工记录。

  2 检查方法:检查验基(槽)记录;检查地基处理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工程桩

承载力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1)同类型、同处理工艺的地基: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

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个独立基础下不应少于1点,条形基础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同类型、同工艺的复合地基: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检验要求时,不少于总数

1%,且至少3根。

3)同类型、同工艺的工程基础桩承载力和桩身质量:

承载力:采用静载荷试验时,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采用高应变动力检测时,不少于总数的2%,且不应少于5根;

桩身质量:灌注桩,不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不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

10根。

  3 基坑边坡稳定、围护结构安全可靠,无变形、沉降、位移,无线流现象;基底无隆起、沉陷、涌水(砂)

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监测记录、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 基坑边坡护坡完整,无明显渗水现象;围护墙体排列整齐,钢板桩咬合紧密,混凝土墙体结构密实、接

    缝严密,围檩与支撑牢固可靠。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监测记录。

  2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7.2的规定。

                                      表4.7.基坑开挖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平面位置

50

每轴

4

经纬仪测量,纵横各二点

2

高程

土方

±20

25

1

5m×5m方格网挂线尺量

石方

+20-200

3

平面尺寸

满足设计要求

每座

8

用钢尺量测,坑底、坑顶各4

4

放坡开挖的边坡坡度

满足设计要求

每边

4

用钢尺或坡度尺量测

5

多级放坡的平台宽度

+100-50

每级

每边2

用钢尺量测

6

基底表面平整度

20

25

1

2m靠尺、塞尺量测

  

   3 基坑围护结构与支撑系统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相关规定及规范的规定。

   4 地基基础的地基处理、复合地基、工程基础桩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及规范的规定。有抗浮、抗侧向力要求的桩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试

     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