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基础
主控项目
7.3.1 基础砌筑砂浆所用材料的质量、配合比、计量、强度评定分别按本规范第6.2.7、6.2.8、6.2.9、6.2.10条的规定执行。
7.3.2 基础砌筑所用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不超过400m3检验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3.3 基础混凝土材料的质量、配合比、计量、强度评定分别按本规范第5.4.1、5.4.2、5.4.3、5.4.4条的规定执行。
7.3.4 沉降缝(伸缩缝)的缝宽及塞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7.3.5 砌石勾缝应坚固、无脱落,交接处应平顺,宽度、深度应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6 扩大基础各部尺寸验收标准,应符合表7.3.6的规定。
表7.3.6 扩大基础允许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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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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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顶面高程(mm) |
±20 |
水准仪:每一缝段测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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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度、宽度(mm) |
±50 |
用钢尺量: 基坑:长、宽各2点;基槽:每变形缝段,宽: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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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轴线偏位(mm) |
30 |
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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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伸缩缝、沉降缝位置(mm) |
±50 |
尺量:每一缝段测量3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