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坑、基槽
主控项目
7.2.1 地基承载力、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一变形缝段检查1组,当每一变形缝段内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检查数量应至少增加1组。检测数量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地基检测标准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基坑、基槽隐蔽验收记录。
7.2.2 台阶形坑底应完整无损伤,台面与阶壁应平顺。斜面地基应平整、无贴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基坑、基槽隐蔽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7.2.3 基坑、基槽各部尺寸验收标准,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基槽开挖允许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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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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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底高程(mm) |
0,-50 |
水准仪:每一变形缝段测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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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度、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 |
用钢尺量: 基坑:长、宽各2点;基槽:每变形缝段,宽: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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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轴线偏位(mm) |
50 |
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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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斜面基底坡率(%) |
±1 |
水准仪:每一变形缝段测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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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阶尺寸(mm) |
±100 |
尺量:每台阶测3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