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7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1.3.18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1.3.19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1.3.20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1.3.4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1.3.21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21的规定。
表11.3.21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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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
项 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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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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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 光滑 |
观察、手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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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刷纹 |
刷纹通顺 |
无刷纹 |
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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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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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
2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