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工程腹孔及悬吊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1、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千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施工需要按桩、墩、跨、浇筑段等划分
二、主控项目
16.4.1预制拱 上拱式腹孔结构、梁式腹孔结构、或悬吊结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12章相关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16.4.2现浇拱上拱式腹孔结构、梁式腹孔结构、或悬吊结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有在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进行拱上建筑安装。
检验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16.4.3拱式腹孔结构、梁式腹孔结构、或悬吊结构所用钢筋(包括预应力筋)质量和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0、11 章相关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16.4.4用于桥梁的预制拱上拱式腹孔结构、梁式腹孔结构、或悬吊结构应无受力裂缝。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三、一般项目
16.4.5现浇腹拱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6.3.7的规定。
16.4.6预制腹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4.6的规定。
表16.4.6腹拱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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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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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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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轴线横向偏位 |
10 |
每跨 (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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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经纬仪测量,纵、 横轴线各计1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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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起拱线高程 |
±20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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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邻块件高差 |
5 |
5 |
用尺量 |
|
|
4 |
跨径 |
±20 |
2 |
用尺量或全站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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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按表中规定检验。
16.4.7 梁式腹孔结构(梁、板)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15章相关的一般项目的规定。
16.4.8 悬吊结构(梁、板)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15章相关的一般项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