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管涵(倒虹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二、主控项目
8.6.1 管涵采用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玻璃纤维夹砂管、双壁波纹管等新型管材的强度、技术性能和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报告,质保资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8.6.2 各种类型外购涵管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质保证书、产品合格证),进场按规范抽检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核查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资料。
8.6.3 管涵安装的基坑断面,管座基础断面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有不均匀沉降产生。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施工隐蔽验收记录,观察,测量。
8.6.4 要求防渗漏的涵管和污水管道必须进行闭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按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闭水试验记录,观察。
三、一般项目
8.6.5 外观质量要求
1 管道壁顺直圆滑,接缝平顺,牢固,无脱节,无错位。
2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的管壁不应有蜂窝、麻面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8.6.6 管座及涵管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6的规定。
表8.6.6管座及涵管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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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每座涵洞、每道涵管)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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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涵底高程(mm) |
0,-5 |
进出洞口2处,中间每40m测1点 |
水准仪、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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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座或垫层混凝土强度(MPa) |
在合格标准内 |
根据现行技术规范抽检 |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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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邻管节面错口 |
3(管径≤1.0m) |
检查2点 |
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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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径>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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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闭水试验(倒虹管、污水管) |
满足规范要求 |
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
根据现行技术规范的方法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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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座宽度、厚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检查3~5处 |
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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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涵管长度(mm) |
+100、-50 |
检查中心线 |
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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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轴线偏位(mm) |
50 |
检查2处 |
经纬仪、全站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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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垫层宽度、厚度 |
≥设计值 |
抽查3~5个断面 |
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