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广场与室外停车场(沥青混合料)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2.4.1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12.4.2 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抽测1点,不足1000㎡取1点。
检验方法:钻孔用钢尺量。
三、一般项目
12.4.3 广场、室外停车场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4.3的有关规定。
表12.4.3 广场、停车场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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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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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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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程(mm) |
±10 |
施工单元①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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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整度(mm) |
≤5 |
10m×10m |
1 |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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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宽度 |
不小于设计规定 |
40m② |
1 |
用钢尺或测距仪量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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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坡度 |
±0.3%且无反坡 |
20m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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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
≤4 |
每座 |
1 |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
注:① 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的基本施工单元,不足40m×40m的部分以一个单元计。在基本施工单元中再以10m×10m或20m×20m为子单元,每基本施工单元范围内只抽一个子单元检查;检查方法为随机取样,即基本施工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取3点取最大值计为检查频率中的1个点。
② 适用于矩形广场与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