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照明控制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5.2.1 开关控制器的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验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15.2.2 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远动终端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验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15.2.3 节能控制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滶。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验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15.2.4 摇控信号发射塔的防雷、避雷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验资料和检测报告。
三、一般项目
15.2.5 光控开关的光电接收器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5.2.6 单板(片)机和微机 等控制设备的安装位置及隔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5.2.7 装有电子控制设备柜(箱 、盘)的防尘防潮、防水、防鼠、通风等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5.2.8 控制电器前的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5.2.9 有线控制系统中的控制线的标识明显,且无其它电器搭接。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