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1.9.1 无障碍设施采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本规范11.6、11.7节相应条文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进料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查检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11.9.2 无障碍路缘石坡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平面位置、铺设形式、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三、一般项目
11.9.3 无障碍路缘石 坡道的形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路缘石坡道正面的侧石应高出路面并不大于10mm。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1.9.4 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触感盲道铺面平顺,与相邻铺面衔接平整、紧密,无接边高差等缺陷;
2 路缘石坡道铺面与周边人行道铺面应搭接平顺,无缺漏破损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1.9.5 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9.5的规定。
表11.9.5 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围 |
点/次 |
||||
|
1 |
盲道线形直顺(mm) |
≤5 |
40m |
1 |
20m小线量 |
|
2 |
厚度(mm) |
±5 |
每处 |
1 |
钢尺量 |
|
3 |
路缘石坡道坡度(%) |
不大于设计值 |
每处 |
1 |
水平尺、钢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