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工程人行道(沥青混合料)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1.8.1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不得小于95%。
检查数量:每500㎡查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2 沥青混合料质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作业班、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3 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沥青砂和沥青石屑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铺装层厚度偏差值为不大于±5mm。
检查数量:每500㎡检查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11.8.4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原材料等其他要求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
11.8.5外观质量要求:
1 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明显轮迹;
2 无裂缝、烂边、掉渣、推挤现象,烫边无枯焦现象,接茬平顺;
3 与建构筑物衔接平顺,无积水;
4 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彩色沥青色差不明显。
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8.6的规定。
表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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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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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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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整度(mm) |
≤5 |
20m |
1 |
用3m直尺和塞尺量连续测两点,取较大值 |
|
2 |
横坡 |
±0.3%且无反坡 |
20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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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
≤4 |
每座 |
1 |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