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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04 城镇道路工程人行道(沥青混合料)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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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工程人行道(沥青混合料)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主控项目

11.8.1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不得小于95%。

检查数量:每500㎡查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2 沥青混合料质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作业班、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3 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沥青砂和沥青石屑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铺装层厚度偏差值为不大于±5mm。

检查数量:每500㎡检查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11.8.4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原材料等其他要求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

11.8.5外观质量要求:

1 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明显轮迹;

2 无裂缝、烂边、掉渣、推挤现象,烫边无枯焦现象,接茬平顺;

3 与建构筑物衔接平顺,无积水;

4 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彩色沥青色差不明显。

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8.6的规定。

 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次

1

平整度(mm)

≤5

20m

1

用3m直尺和塞尺量连续测两点,取较大值

2

横坡

±0.3%且无反坡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3

井框与面层高差(mm)

≤4

每座

1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