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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01 城市道路工程砂砾(碎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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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砂砾(碎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道路工程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一般项目

5.2.1 砂砾垫层的最大粒径应小于75mm,颗粒组成符合表5.2.1-1要求;级配碎石垫层的最大粒径应小于53mm,颗粒级配符合表5.2.1-2要求。砂砾垫层和级配碎石垫层中0.5mm颗粒以下细料的塑性指数应符合表5.2.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连续进场每4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t仍以一批计每批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5.2.1-1  砂砾颗粒组成要求

筛孔尺寸(mm)

75

63

4.75

0.075

通过质量百分率(%)

100

80〜100

30〜50

≤5

 5.2.1-2  级配碎石颗粒组成要求

序号

筛孔尺寸(方孔mm)

通过下列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1

53

100

2

37.5

85〜100

3

31.5

69〜88

4

19

40〜65

5

9.5

19〜43

6

4.75

10〜30

7

2.36

8〜25

8

0.6

6〜18

9

0.075

0〜10

 5.2.1-3  塑性指数要求

液限(%)

<28

塑性指数

<6

5.2.2 垫层材料压碎值符合表5.2.2要求,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20,不应含有风化石、山皮、泥土块等。

5.2.2  压碎值质量要求

道路等级

压碎值(%)

快速路  主干道

≤26

其他道路

≤30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连续进场每4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t仍以一批计,每批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5.2.3 垫层的压实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1000㎡检查1个点。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钢尺量测。

   5.2.4 垫层的干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宜符合表5.2.6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检查1个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5.2.5 外观质量要求:

1 表面坚实平整,无明显粗细集料离析;

2 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无明显轮迹及推移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5.2.6 垫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垫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快速路、主干道

其他道路

范围

点/次

1

干密度

(g/cm3)

砂砾

≥2.30

1000m2

1

按附录F检查

级配碎石

≥2.10

1000m2

1

按附录F检查

2

厚度(mm)

-15

-20

50m或 1000m2

1

按JTG E60 (T 0912)检查

3

平整度(mm)

≤15

≤20

20m

1

3m直尺和塞尺

4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钢尺量

5

中线高程(mm)

+5, -15

+5, -20

20m

1

水准仪

6

横坡度(%)

±0.3且无反坡

20m(路面宽度)

<9

2

水准仪

9〜16

4

>16

6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