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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4 城市道路工程半挖半填(石质)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一)(二)

填写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半挖半填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道路工程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4.5.1 填筑材料质量要求

1 土质填料应符合4.2.1条规定;

4.2.1 土质路基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的腐质土和淤泥、高岭土等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 路基填料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施工时,粒径超过100mm的土块应打碎。

检查数量:每一土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 石质填料应符合4.3.2条规定;

4.3.2 石质路堤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均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2 岩性相差较大的石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严禁将软质填料与硬质石料混合使用。

检查数量:每一石料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3 土石混填料应符合4.4.1条规定;

4.4.1 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均不得直接用于路基填筑;

2 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的要求;

3 土石混填料中的土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料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检验报告。

4.5.2 压实度:半挖半填路基压实质量的检验要求。

1 土质路基应符合4.2.3条规定。其压实度应不低于96

4.2.3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4.2.3的规定。

4.2.3  土路基压实标准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快速路和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路堤

路床

0~0.80

≥96

≥95

≥94

上路堤

0.80~1.50

≥94

≥94

≥93

下路堤

>1.50

≥93

≥92

≥90

零填及挖方

0~0.30

≥96

≥95

≥94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平均值下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采用附录F所列公式)。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按不小于表列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量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压实度标准按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时,按此表要求;细粒土用环刀法,粗粒土用灌砂法或灌水法。用核子仪试验时,应进行标定试验。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1000㎡至少测1组(3点),不足1000㎡时测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 石质路基应符合4.3.3条规定;

4.3.3 填石路基的压实质量标准见表4.3.3

4.3.3  填石路基上、下路堤压实质量标准

分区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硬质石料孔隙率(%)

中硬石料孔隙率(%)

软质石料孔隙率(%)

上路堤

0.8~1.50

≤23

≤22

≤20

下路堤

>1.50

≤25

≤24

≤22

检查数量:每30m测1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车道不少于2点。

检验方法:查检测报告。

3 土石混填路基应符合4.4.2条规定;

4.4.2 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测和评定按附录F进行。

检查数量:每30m测1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车道不少于2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4.5.3 弯沉:半挖半填路基代表弯沉值符合设计要求。检测和评定按附录G进行。

检验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每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4.5.4 半挖半填路基基底处理除必须满足4.2.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从填方坡脚起向上设置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2 石质山坡应清除原地面松散风化层、孤石、石笋,按设计开凿台阶;

3 纵向填挖结合段,应合理设置台阶;

4 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查阅施工、监理记录。

4.5.5 外观质量要求

1 土质路基应符合4.2.6条规定;

4.2.6 外观质量要求:

1 路基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湿软、“弹簧”及不小于15t压路机碾压后无明显碾压轮迹,路拱平顺,排水良好;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 路基边坡必须稳定,坡面应平顺、曲线圆滑,不得有亏坡和贴坡等现象;

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2 石质路基应符合4.3.7条规定;

4.3.7 石质路基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4.3.7 石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值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次

1

纵断高程(mm)

+10,-20

20m

1

水准仪

2

中线偏位 (mm)

≤30

50m

1点(弯道 加HY、YH两点)

经纬仪或全站仪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钢尺量

4

平整度(mm)

≤20

20m

1

3m直尺和塞尺

5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1

水准仪

6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20m

1

坡度尺量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

3 土石混填路基应符合4.4.6条规定。

4.4.6 外观质量要求:土石路基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楸挖动困难;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基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4.5.6 半挖半填路基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采用下列规定。

1 半挖半填土质路基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4.2.7 土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4.2.7 土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快速路和主干道

其他道路

范围

点/次

1

纵断高程(mm)

+10,-15

+10,-20

20m

1

水准仪

2

中线偏位(mm)

≤30

50m

1 (弯道加HY 、YH两点)

经纬仪或全站仪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钢尺量

4

平整度(mm)

≤15

20m

每车道取1点

3m直尺和塞尺

5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1

水准仪

6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20m

1

钢尺量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

2 半挖半填石质路基和土石混填路基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4.3.7 石质路基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4.3.7 石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值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次

1

纵断高程(mm)

+10,-20

20m

1

水准仪

2

中线偏位 (mm)

≤30

50m

1点(弯道 加HY、YH两点)

经纬仪或全站仪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钢尺量

4

平整度(mm)

≤20

20m

1

3m直尺和塞尺

5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1

水准仪

6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20m

1

坡度尺量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