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土石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道路工程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4.4.1 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均不得直接用于路基填筑;
2 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的要求;
3 土石混填料中的土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料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检验报告。
4.4.2 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测和评定按附录F进行。
检查数量:每30m测1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车道不少于2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4.4.3 土石路基代表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测和评定按附录G进行。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4.4.4 基底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基靠山一侧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防渗处理和设置台阶。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阅施工、监理记录。
4.4.5 土石路基应分层填筑压实。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0mm。
检查数量:每一料源场地。
检验方法:尺量,查检测报告。
4.4.6 外观质量要求:土石路基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楸挖动困难;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基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4.4.7 土石路基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石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值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围 |
点/次 |
||||
|
1 |
纵断高程(mm) |
+10,-20 |
20m |
1 |
水准仪 |
|
2 |
中线偏位 (mm) |
≤30 |
50m |
1点(弯道加HY、YH两点) |
经纬仪或全站仪 |
|
3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值+B |
40m |
1 |
钢尺量 |
|
4 |
平整度(mm) |
≤20 |
20m |
1 |
3m直尺和塞尺 |
|
5 |
横坡(%) |
±0.3且不反坡 |
20m |
1 |
水准仪 |
|
6 |
边坡坡度 |
不陡于设计值 |
20m |
1 |
坡度尺量 |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