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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 城市道路工程土质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二)

填写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土质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道路工程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4.2.1 土质路基填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的腐质土和淤泥、高岭土等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 路基填料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施工时,粒径超过100mm的土块应打碎。

检查数量:每一土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4.2.2 挖方路基若遇到地下水或其他不良土质,均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治理。换填材料除应符合4.2.1规定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和水稳性。

检查数量:全部挖方路基。

检验方法:查施工和监理原始记录。

4.2.3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4.2.3的规定。

4.2.3  土路基压实标准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快速路和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路堤

路床

0~0.80

≥96

≥95

≥94

上路堤

0.80~1.50

≥94

≥94

≥93

下路堤

>1.50

≥93

≥92

≥90

零填及挖方

0~0.30

≥96

≥95

≥94

注: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平均值下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采用附录F所列公式)。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按不小于表列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量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压实度标准按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时,按此表要求;细粒土用环刀法,粗粒土用灌砂法或灌水法。用核子仪试验时,应进行标定试验。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1000㎡至少测1组(3点),不足1000㎡时测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4.2.4 路基代表弯沉值 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和评定按附录G进行。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4.2.5 基底处理:在路基用地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检验报告。

4.2.6 外观质量要求:

1 路基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湿软、“弹簧”及不小于15t压路机碾压后无明显碾压轮迹,路拱平顺,排水良好;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 路基边坡必须稳定,坡面应平顺、曲线圆滑,不得有亏坡和贴坡等现象;

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4.2.7 土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4.2.7 土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快速路和主干道

其他道路

范围

点/次

1

纵断高程(mm)

+10,-15

+10,-20

20m

1

水准仪

2

中线偏位(mm)

≤30

50m

1 (弯道加HY 、YH两点)

经纬仪或全站仪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m

1

钢尺量

4

平整度(mm)

≤15

20m

每车道取1点

3m直尺和塞尺

5

横坡(%)

±0.3且不反坡

20m

1

水准仪

6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20m

1

钢尺量

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