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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3 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置换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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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置换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4.1 置换混凝土需补配钢筋或箍筋时,其安装位置及其与原钢筋焊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规定其焊接质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要求若发现焊接伤及原钢筋,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测、检查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及施工记录。

6.4.2 采用普通混凝土置换时,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第5.3.2条及第5. 3.3条的规定其他未列事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工程施质星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5.3.2条及5.3.3条的规定执行。

6.4.3 采用喷射混凝土置换时,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有关喷射混凝加固技术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也应按该规程的规定执行。

6.4.4 置换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架拆除时,其混凝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5. 1. 4条指定的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6.4.5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养护。养护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 3.4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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