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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5-14 通风(烟)道检查记录

填写规范


《通风(烟)道检查记录》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建筑物通风(烟)道,包括厨房烟道和卫生间抽气道等均应全数做通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填写要点

1.工程名称:应于施工图纸上工程名称一致。

2.施工单位:应用施工单位全称。

3.检查日期:对通风道检查的时间。

4.表格内容

 (1)主烟(风)道可先检查,检查部位按轴线记录;副烟(风)道可按门编号记录。

 (2)检查合格记(√),不合格记(×)。

 (3)第一次检查不合格记录(×),复查合格后再(×)后面记录(√)。

5.签字栏: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分别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