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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油清洗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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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主控项目
9.6.1 润滑、 密封及控制系统的油管道, 应在机械设备和管道酸洗合格后、系统试运行前进行油清洗。 油清洗的技术要求和合格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无规定时, 管道油清洗后应采用滤网进行检验, 合格标准应符合表 9. 6. 1 的规定。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油清洗合格后的油质报告。

9.6.2 经油清洗合格的管道, 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封闭或充氮保护。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系统封闭记录或充氮保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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